好买说:IPO、股权转让、并购、股权回购、清算是目前市场上五种主要的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方式。其中,IPO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投资回报率最高,实现投资者、企业管理层、企业自身三方利益最大化;而清算是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失败后执行的法律程序,是最不得已的退出方式。

募、投、管、退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标准流程,资本的退出不仅直接关系到投资人及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收益,更体现了资本循环流动的活力特点。市场上常见的退出方式有哪些特点?各类退出方式有何利弊?好买基金研究中心为大家做个基础解析。

1、IPO:最理想的退出方式

首次公开发行(IPO)是指在被投资企业经营达到一定规模时,向非特定社会公众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通常而言,IPO是投资机构最理想的退出方式,股权投资机构可通过IPO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持有的不可流通的企业股份转变为可以上市流通的股票,实现资本的盈利性和流动性。

根据清科数据统计显示,我国2008-2012年的退出案例中每年以IPO退出的占比均超过70%,无可争议成为国内私募股权基金最主要的退出方式。

2018年中企境内外上市总数量232家,A股IPO审核趋严致使IPO过会数量大幅下滑;相反,境外资本市场为争取优质新经济企业的上市,做出了众多制度调整,使得中企在境内IPO形势严峻的背景下,赴海外上市迎来小高潮。 

2007-2018年中企境内外市场上市数量和融资额 

数据来源:清科私募通

由于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激烈竞争以及二级市场高估值的降温,股权投资机构通过IPO退出获得的平均账面回报率也逐渐下跌。但即便如此,随着私募股权投资估值的理性回归,IPO仍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最理想的退出方式。

IPO退出的优势体现在:

高收益。IPO是金融投资市场对被投资企业价值评估的回归和投资的价值凸显的主要方式,资本市场的放大效应使得IPO退出获得高额的回报,且上市可为企业长期发展筹集资金保持持续的融资渠道,对企业长期发展有着积极而长远的影响。

品牌提升。IPO有助于提高股权投资机构的知名度、市场声誉与社会形象。不仅能够帮助它俘获投资者的青睐,顺利募资,而且良好的投资业绩也会使股权投资机构受到创业企业的青睐。

IPO退出的劣势体现在:

上市门槛高。因涉及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IPO监管极为严格,存在无法通过上市审核的风险。

周期长、机会成本高。繁琐的上市程序使得企业从申请上市到实现上市交易需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再加上对原始股东持股锁定期的规定,股权投资机构从投资到真正退出之间的周期漫长。

IPO退出面临诸多的不确定性。国内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可能阶段性地停止对企业上市申报材料的审批,使得IPO退出渠道受阻;目标企业上市后的股票价格、流动性,还要受该阶段股票市场整体活跃度以及政府宏观政策的影响。

2、股权转让:快速的退出方式

股权转让指的是投资机构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套现退出的一种方式。股权转让是除IPO外投资机构实现退出的另一个重要方式。常见的转让方式如私下协议转让、在区域股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等。并购和回购也属于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在国外的发展历史已经超过50年,尤其在美国,股权转让已经成为一种非常成熟的交易方式。如今,国内大量的投资机构已经意识到股权转让对于基金流动性的重要性,甚至有专业的投资管理公司,成立专门的基金来受让老股。

股权转让的优势体现在:

极大的可操作空间。股权转让在企业的任何发展阶段都能实现,对企业自身的类型、市场规模、资产规模等都没有规定约束。

缓解股权投资机构的流动性压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期限限制,整只基金尽快退出回款对投资人和股权投资机构而言都很具吸引力。且一般天使投资人转让老股的退出回报会比较高。

股权转让的劣势体现在:

股权转让普遍有一定的价格折让,且转让的价格一般也远低于IPO退出的价格。

股权转让时,复杂的内部决策过程、法律程序都可能成为影响股转成功的因素。

3、并购:快速发展中的退出方式

并购是指企业兼并和收购,是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有价证券获得对另一家企业的控制权。对于企业来说,并购可以通过企业间的协同效应,有效降低成本,整合各种资源,分散投资风险,使企业规模扩大,增强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中国并购市场自2014年以来快速发展,交易数量于2016年达到近十年峰值,交易规模则于2017年再创新高超过1.89万亿元,已成为继美国之后全球第二大并购投资地域。在中国并购市场已初具规模的情况下,2018年有所回调亦属正常规律。

2009-2018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并购退出情况

数据来源:清科私募通

虽然理论上IPO是股权投资机构的最佳退出方式,但是实践中并购是一个更实际、被普遍采用的退出渠道。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成熟,未来并购退出渠道的逐步完善,国内股权投资市场的并购退出也将成为主流。

并购退出的优势体现在:

交易方式高效灵活。相对于IPO,并购退出程序更为简单,时间和资金成本都较低,不确定因素小,交易双方在经过协商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即可执行并购。

交易价格及退出回报较为明确。并购交易完成后,股权投资机构可以在较短的交易周期内将资本变现,避免宏观经济环境、市场周期等对价格产生影响。

并购退出的劣势体现在:

交易撮合难度高。并购涉及多方主体,利益诉求复杂,方案设计及推动难度高。且可能遭到企业管理层反对,因并购成功后,企业的产权或者控制权可能会发生转移,原先的管理层需要让渡一部分权利与利益。

收益率较IPO低。市场变化或者信息不对称,可能会导致企业价格被低估。

4、回购:不愿看到但却有效的保护措施

股权回购是指企业或企业的管理层通过现金、票据等有价证券向股权投资机构回购企业股份,从而使股权投资机构实现退出的行为。与并购相同,回购的本质也是一种股权转让,两者的区别在于股权转让的主体有所不同。

通常情况下,股份回购是一种投资时并不愿意看到的退出方式,但却是有效的保护措施。私募股权投资协议中回购条款的设置其实是股权投资机构为变现股权留有的一个带有强制性的退出渠道,以保证当目标企业发展不及预期时,为确保已投入资本的安全性而设置的退出方式。

但是,回购过程涉及非常复杂的法律规则,从企业和创始人手中真正把回购落实下来,需要较长的拉锯,甚至会走到法律诉讼流程。

5、清算:最不得已的退出方式

清算是对于已终止经营或投资失败的项目,按照法律程序收回企业残留资本的方式。当企业出现重大问题没有继续发展空间,抑或持续经营会带来更大损失,且无法通过其他退出方式退出时,只有果断对目标企业进行清算,才能及时收回资本,避免损失扩大。

由于股权投资的高风险特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时往往与被投企业约定优先清算权,即在被投企业进行清算时,获得该企业的清算价值,保证自身最大程度能够收回投资本金。但是清算一般会债券优先,股权部分,越靠近后期的投资越有优先权,因此,早期的股权投资,从清算中拿回部分投资款非常困难

结语:

IPO、股权转让、并购、股权回购、清算是目前市场上主要的私募股权投资退出方式。

IPO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投资回报率最高,实现投资者、企业管理层、企业自身三方利益最大化。股权转让退出,时间灵活、可操作空间大,并且回款迅速。并购退出,交易方式更为灵活、高效,已逐渐成为股权投资机构退出的主流方式。股份回购,在目标企业发展前景与预期变数较大的情况下收回资本,尽力确保已投入资本的安全性。清算是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失败后执行的法律程序,尽力挽回一部分投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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